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治理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根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按照自愿原则,对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申报信息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经审核,我市共有31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山东省工程审批与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公示,其中3A级2家,2A级1家。
下步,我局将以此次信用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持续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