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获悉,《济南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形成,正在向有关部门及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7种房屋使用行为将被禁止。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工作自2010年启动,在经过多次调研、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济南市实际,并经不断磋商、讨论、修改、完善,目前到了征求意见阶段。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征求意见稿对济南市范围内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排查、信息报送制度,主要包括房屋遇到哪些情况需要安全鉴定、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房屋在使用时尤其在装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提出,日常生活中应禁止以下7种可能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拆改承重梁、柱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拆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