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驻滕企业):
为加强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的统计工作,需各企业报送所服务的非住宅项目情况和未通过招投标承接的老旧住宅小区及农村新型社区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3年8月31日前。
二、报送地点:滕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发展科。
三、报送项目:所服务的非住宅项目(包括单一的物业服务,如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单项服务)和未通过招投标承接的老旧住宅小区及农村新型社区项目。
四、报送内容:项目个数清单以及服务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几点要求:
1、各企业上报的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
2、今后新接或撤出物业项目均要及时上报市物业办行业发展科备案。
3、逾期未上报或瞒报、漏报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的处理方式:
1、记入诚信档案考核信息并予以扣分。
2、该物业服务企业在进行投标活动时将不予开具无违规证明。
3、本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到期将不予签署意见。
4、外地驻滕企业将违规行为发函至该物业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
5、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人:孟国栋 林晓龙 联系电话:5533986 187663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