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房产网讯 2010年,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即将到期。为更好地调动和积聚社会智力资源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根据《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招拍挂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重新面向社会征集土地评估机构,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或具备土地评估和房地产估价资质;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职业规范,机构成立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按规定组织参加有关执业人员后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明,特定事项须参加市以上国资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
(二)专项条件
1.土地评估机构应具有4名以上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
2.房产评估机构应具有4名以上执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熟悉滕州土地市场。
二、工作内容
政府土地收储项目补偿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参考价评估。
三、报名时间及需提供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申请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于2013年7月 11日16时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滕州市国土资源局。
(一)书面申请及公司简介;
(二)评估机构人员构成、部门设置、主要规章制度、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基本情况;
(三)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七)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连同《土地评估机构入库审查登记表》、《注册执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另含电子版一份)。报送材料恕不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一)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入围条件和评估标准,选择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评估机构入库,经批准后,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入库机构名单。
(二)对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充实调整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有违反规定的淘汰出库。
五、资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6217室
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张林 张亚
联系电话:0632-581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