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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2013-07-06 | 市国土局

  滕州房产网讯  2010年,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即将到期。为更好地调动和积聚社会智力资源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根据《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招拍挂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重新面向社会征集土地评估机构,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或具备土地评估和房地产估价资质;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职业规范,机构成立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按规定组织参加有关执业人员后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明,特定事项须参加市以上国资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

  (二)专项条件

  1.土地评估机构应具有4名以上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

  2.房产评估机构应具有4名以上执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熟悉滕州土地市场。

  二、工作内容

  政府土地收储项目补偿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参考价评估。

  三、报名时间及需提供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申请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于2013年7月 11日16时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滕州市国土资源局。

  (一)书面申请及公司简介;

  (二)评估机构人员构成、部门设置、主要规章制度、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基本情况;

  (三)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七)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连同《土地评估机构入库审查登记表》、《注册执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另含电子版一份)。报送材料恕不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一)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入围条件和评估标准,选择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评估机构入库,经批准后,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入库机构名单。

  (二)对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充实调整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有违反规定的淘汰出库。

  五、资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6217室

  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张林  张亚

  联系电话:0632-581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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