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电梯数量迅猛增长。截止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电梯总量已达1000余台,电梯事故呈现上升趋势,安全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电梯事故和故障的高发事态,确保业主人身安全,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住建局安监中队有关要求,市物业办决定自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全市住宅小区内开展“电梯安全使用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城乡,打造民生城建”为理念,认真贯彻“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营造良好的电梯安全使用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和谐、文明、优美小区为目标,通过对《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的宣传,让广大业主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电梯使用习惯,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形成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须知》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物业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滕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安全活动月”电梯安全使用宣传周活动的领导,物业办立即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认真贯彻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成立电梯安全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强
副组长:邢志存、
成 员:孙德琦、李刚、盖立具、王延松、赵红、孟国栋、张峰、胡文慧、刘柱、张庆明、冯班碧、杨涛、褚福磊、张梅、王玉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滕州物业管理办公室监察科,邢志存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班碧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物业办、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人员具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宣传活动步骤
(一)统计部署阶段(2013年6月22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统计电梯数量并上报市物业办监察科,统一制作《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宣传牌和宣传单页。
(二)集中宣传阶段(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30日)。
市物业办将组织专业人员在电梯入口处及轿箱内安装《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宣传牌。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电梯使用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站,详细介绍电梯操作规程和求救、自救等方面的知识。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加大对小区业主的安全教育。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
市物业办将会同市住建局安监中队对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须知》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物业办将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22日前将各物业服务企业统计电梯数量上报市物业办监察科。(电子邮箱:tzswyb@163.com;联系电话:5583019;联系人:刘彬)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