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2年12月8日,在东沙河镇朝阳社区一期,对京沪高铁北留路高架桥沿线周边区域的被拆迁户进行回迁上房。逾期不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房手续者,将按照《滕州市东沙河镇朝阳社区一期回迁安置方案》的规定,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被拆迁户承担。届时,请本拆迁区域内符合回迁上房条件的被拆迁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搬迁验收单、结算号、交款单据等手续(产权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要加盖村委会公章)办理回迁上房。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京沪高铁北留路高架桥沿线周边区域拆迁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