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我市住宅产业化进程,努力提升住宅品质,积极打造百年住宅,培育扶植一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住宅项目中,积极推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具备完善的开发建设手续均可申报。
申报住宅性能认定,可以以整个住宅项目为单位,也可以以该住宅项目的部分楼盘为单位。
二、性能认定的内容
根据国家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的规定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国家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其申报项目住宅的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审认定。
1、住宅适用性能包括住宅单元平面、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2、住宅安全性能包括房屋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器设备安全、日常安全及防护设施、室内污染物控制等。
3、住宅耐久性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管线工程等内容。
4、住宅环境性包括用地规划、建筑造型、绿地及活动场地室外噪声及空气污染、水体及排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系统等内容。
5、住宅经济性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
三、认定等级
根据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住宅性能按照评定得分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性能良好的住宅,B级为性能达不到A级但可以居住的住宅,C级住宅为不适宜居住的住宅。
A级住宅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分为1A(A)、2A(AA)、3A(AAA)三个级别。
按程序评审通过的住宅项目,将获取国家住建部颁发的A级性能认定铜牌。其争创性能认定的小区或楼盘皆可镶贴认定匾牌。
四、认定程序
住宅项目的性能认定工作分为申请、预审、中期检查、终审和公布五个阶段,主要目的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建成后达到预定的性能等级。具体认定程序为:
1、开发企业项目申请——开发办对其企业资格和认定条件审核——转报省住建厅——转报国家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把关后签订相关文书。
2、国家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组织专家来滕预审——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后终审——终审合格报全国认定委员会备案——国家住建部颁发性能等级认定铜牌。
五、组织管理
1、A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由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与市开发办一门两牌,合署办公。
2、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按照《滕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住宅项目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预审的开发企业予以信用加分,并对社会公告宣传,企业自身也可结合项目营销开展宣传。年底向市政府推荐予以表彰。同时作为企业业绩和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结合资质管理,在资质升级方面予以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
为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工作,促进我市住宅产业化发展,我市将于近期组织筛选首批符合条件的住宅项目申报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计划利用2-3年的时间使我市的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达到全市新建住宅项目总量的30%-50%。
住宅性能认定是提高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引领房地产业进行质量革命、推陈出新、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也是打造节能环保百年住宅的重要保证。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在项目规划设计初期,把握好住宅性能认定内容,认真组织落实,为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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