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金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维多利亚港湾二期(16-21号楼)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房开证2012字第03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北辛路北侧,经三路西侧。批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面积47655.3平方米。
开发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uploads/news/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