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信华珹园27#、33#、34#、41#回迁上房通知
选择信华珹园回迁安置的被搬迁居民:
目前,该安置区27#、33#、34#、41#已具备回迁上房条件,经研究,现决定组织以上选择信华珹园回迁安置的被搬迁居民回迁上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滕州市东城东新社区二期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三、回迁注意事项:选择信华珹园回迁安置的被搬迁居民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24年1月14日下午5:30前,持被搬迁人身份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原件等合法手续,到滕州市东城东新社区二期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理回迁上房结算手续。被搬迁人不能到场的,需持委托书、被搬迁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手续者,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停发顺延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切后果由被搬迁居民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滕州市东城东新社区二期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