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
批 复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滕自然资字[20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将我市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具体出让情况为:
TZ2021-8号宗地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春藤西路南侧、恒源北路西侧,出让土地面积13171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TZ2022-60号宗地位于木石镇木东路西侧,出让土地面积3333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TZ2022-62-1号宗地位于南沙河镇龙泉路东侧、康隆路南侧、乐康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26667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TZ2023-12号宗地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木东路东侧兼爱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12172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注:具体规划建设按照以上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
二、希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的公开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批复和生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依据,据此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建设、土地登记手续.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