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公告10022号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火车站站房两侧改造工程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房开证2010字第22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荆河中路北侧,大同路火车站广场西侧。批准开发建筑面积28040平方米。
开发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uploads/news/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