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城花园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12#--20#)住宅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滕房预售证第2010—23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平行路西侧,永昌路南侧。批准预售总面积421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2160平方米),共计496套。
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uploads/news/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