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涛涛 通讯员 徐家峰 张军) 11月11日,北辛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我市某小区一名偷盗使用天然气的违法嫌疑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这是我市今年以来查处的第二起涉“气”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5月份以来,违法嫌疑人李某采取极为隐蔽和危险的方式,使用伪劣器材,私自在天然气管道上开口偷盗使用天然气。李某这种贪图一己之私利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危险,还给周围居民和整个小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滕州华润燃气公司的安检人员发现李某的偷盗气行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处理。北辛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对违法嫌疑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现场视频资料等证据进行核实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李某在受到教育后,才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偷盗天然气行为不仅是造成燃气费损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会危及社会的公共安全。当前已进入冬季,正是燃气企业的供气高峰期和事故易发期,任何涉“气”违法行为都会对冬季安全供气造成影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对各类涉“气”违法行为,该公司都将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惩处,坚决予以打击。同时,也恳请全社会共同关注燃气设施安全,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拨打华润燃气公司24小时综合服务热线:5587111,华润燃气公司将依据情况核实后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