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志强) 记者从市住房办了解到,我市于近日大幅度调整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了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准入门槛的降低,将帮助更多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问题。
调整后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凡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和低保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由现行的每月每平方米4.2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5.4元,增幅达到29%;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仍维持原来每月每平方米4.2元的标准不变。
据市住房办的有关人士说,我市2009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51元,其60%是9390.6元。也就是说,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后,凡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9390.6元且为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以城镇低收入家庭为例测算,两口之家每月可获补贴143元,三口之家每月可获补贴189元,四口之家每月可获补贴218元,五口之家每月可获补贴273元。
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一些低收入家庭来说,要想买套住房,几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为解决居民的住房难题,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着力健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两级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有力支持了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2830余平方米,有效改善了5394余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全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的家庭达177户、531人。今年,我市充分利用国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利政策和难得机遇,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对筹集到的廉租房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办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全市施工建设经济适用房496套、约42160平方米。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成,将大大改善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缓解居民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