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住建字〔2014〕16号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导
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枣住建工字〔2014〕38号)精神,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滕州市辖区内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
2.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3.贯彻《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健全工程技术资料、建立追溯机制的情况。
4.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查处曝光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行法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步骤
1.全面排查(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按照省、市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听取企业自查情况、现场审查相关资料等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2.整治通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报瞒报和检查组下达的整改建议不及时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程序,严查重处,在全市通报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此项专项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自查整改,主动整治。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项检查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跟踪整改,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附件:1.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表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表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4年10月18日
附件1
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第一组 工程质量检查组
组 长:张 军
副组长:孔令浩
成 员:刘 勇 何 伟 赵卫东 王延安
赵 鹏
第二组 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组
组 长:王思存
副组长:许晓明
成 员:宋士君 张 明 刘 超
第三组 市政工程检查组
组 长:王昌茂
副组长:赵 磊
成 员:倪 莉 曹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