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1418号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汇通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微山湖古镇二期(微湖别院A区9#-68#、65-1#楼)项目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滕房预售证第2014-18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红荷路北侧、济微路西侧。批准商品房预售总建筑面积12265.1平方米,总计96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891平方米,小计72套,非住宅建筑面积1374.1平方米,小计24套。
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