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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禽类交易市场的通知

2014-06-18 | 市城管局

关于恢复禽类交易市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发生在枣庄市市中区的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已相继康复出院,枣庄市流感应急预案四级应急响应也已终止。按照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禽类交易市场的通知》要求,为稳定家禽养殖业发展,保证市场供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恢复全市禽类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开放禽类交易市场。自即日起,解除对全市禽类和鸟类交易市场、公园禽鸟馆的关闭,恢复禽类及其产品生产交易活动。

二、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畜牧兽医、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所有上市销售的活禽及禽类产品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健全定期消毒和休市制度,规范活禽宰杀消毒操作,定时清理活禽销售、宰杀场所污物垃圾,严格环境及器具消毒,取缔社区活禽交易摊位和屠宰摊点,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禽类交易市场管理负总责,严格落实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禽类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凡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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