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开始受理城市居民购房申请,现将有关申购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为金城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住房496套,均为三室一厅,面积85平米左右。
二:申购条件
(一)依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的通告》(滕政通字[2010]20号)规定,我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为:
1、申请人家庭为滕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不高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2倍)
2、申请人夫妻双方具有滕州市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3、无自有产权住房;
4、构成婚姻家庭。目前我市暂不向未婚人员、离异及丧偶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申购方式
(一)已在2009年度办理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手续且未摇号中房的家庭,由购房申请人在申购时间内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购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申购资格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申购。
(二)新申请的家庭由购房申请人在申购时间内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购手续。
四、申购时间和地点
(一)申购时间:2010年10月20日起到2010年10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申购地点:滕州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善国南路80号市交通局南邻,咨询电话:5572647、5566167)
(三)申购顺序不分先后,也不作为选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