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滕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滕政发【2010】92号)中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规定,我们在2013年通过动态核查、日常巡查等措施,针对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了处理,清退了其中7户家庭配租的廉租住房并取消了他们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现将7户的清退情况予以公示。
滕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腾退房屋 腾退时间 腾退原因
1 刘伯华 3704211947****0314 离异 金城花园11-204 2013.5.13 去世
2 杜宜文 3704211972****2253 张典斌 37042171****004 荆善安居南区5-502 2013.6.13 购买经济房
3 巩秀丽 3704811968****4269 丧偶 荆善安居南区5-308 2013.9.13 购买经济房
4 雷霞 3704811943****5024 丧偶 金城花园11-402 2013.11.25 申请补贴
5 彭红燕 3704211963****0646 离异 金城花园9-106 2013.12.3 收入超标
6 刘 凤 3704811972****1249 郑勇 3704811970****0937 荆善安居南区5-112 2013.12.25 收入超标
7 雷 丽 3704211971****0069 燕红海 3704811972****0332 荆善安居南区5-205 2013.12.19 继承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