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前后洪(人和蓝湾)区域小高层区拆迁改造工程被拆迁居民:
滕州市前后洪(人和蓝湾)区域拆迁改造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被拆迁居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目前回迁区域小高层住宅,已具备上房条件。现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请市前后洪(人和蓝湾)区域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批准,决定组织回迁上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
2014年1月8日至1月9日签到;
2014年1月10日至1月12日回迁结算。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
二、签到上房地点:滕州市广交宾馆
三、注意事项:
请该区域被拆迁人见此通知后,务必在1月8日至9日下午5时前;持被拆迁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交付款单据及选房单等手续到滕州市广交宾馆办理签到上房手续。凡未按时办理签到手续、不能参加回迁上房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一切责任由被拆迁人承担 (高层6#、16#为期房,具备上房条件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15763218266
滕州市前后洪区域回迁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