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房产网讯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明文规定: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因此,业主可向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查询该小区绿化规划,以界定绿地范围。
6月1日,滕州苹果花园小区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该小区内有一栋楼被规划建立一座幼儿园,本是件好事,但是小区2号楼和6号楼之间的绿化带却被幼儿园圈占,而小区业主认为幼儿园的行为属于违规违建行为,不允许幼儿园私自改建。
6月2日中午,在小区业主张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苹果花园小区,看到2号楼和6号楼之间有一栋三层小楼,向东40多米是一片空地,空地往东是绿化带和变压器,绿化带边沿处被砌上了砖。
而在幼儿园的施工队前来砌围墙时,却遭到了小区几十位业主的强烈反对。该小区物业谢经理表示,买卖协议是开发商和买主之间达成的,物业无权干涉,在相关审批手续下达之前,如果一旦有人私自圈占绿地,工作人员会联系城管执法人员前来查处。
城市管理局北辛分局的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因为施工队伍提供不出规划局审批的相关图纸,现场也没有开发单位的负责人,因此执法人员勒令其停工并对砖墙进行了拆除。执法人员将会对该问题持续关注,直到开发商出面并提供相关审批图纸或是与居民达成共识为止。
记者观点:在法制社会市民应当学会依法办事,任它背景强大,在法制的管理下也不能任意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