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财政政策如何更加积极?如何支持房地产市场?赤字率如何安排?化债工作的进展如何?针对这些社会关心的问题,财政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了回应。
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未来可期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未来可期,主要体现在“力度、效率、时机”三个方面:
在力度上,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加强逆周期调节。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政策将切实加大力度,为稳经济保驾护航。
在效率上,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加大对稳就业的支持,通过推动增加居民收入、健全社保体系、培育新的消费行业、改善消费条件等来支持提振消费。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教育人才、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支持。同时,稳步推进财政的科学管理,把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在时机上,做到主动靠前发力,增强政策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带动更多社会投资,让政策发挥最大效能。
此外,还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有充足的政策空间和工具。”廖岷说,将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形势,适时进行科学设计和动态调整,梯次拿出政策“后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回稳向好
对于财政政策在支持房地产市场方面,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就财政相关政策作了简要介绍,主要涉及两方面。
第一方面,调整相关税收政策,降低交易、开发环节的税收负担。比如,优化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优化征管政策,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限。下一步,主要是推动政策落实,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方面,研究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允许用于房地产相关的“两个领域”。在2025年新增发行的专项债额度内,地方可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用于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两个方面的专项债项目。上述两项政策是去年底明确的,政策效果将在2025年逐步释放。
关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有需求的地方也可以用于新增土地储备。财政部已经明确了专项债管理的相关要求,地方已经可以做了。这项政策将有利于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房企资金流动性,同时有利于补充重点领域的土地储备。
关于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近期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抓紧明确相关政策,政策明确之后,地方就可以按此来推进落实。
林泽昌表示,去年四季度多项房地产市场指标已经有所好转了,积极变化正在逐步增多。相信随着政策持续发力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回稳向好。
财政赤字率:履行法定程序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对于2025年要提高财政赤字率的问题,廖岷表示,提高赤字率的目的是为今年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力。赤字率提高以后,可以更多利用财政空间,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随着赤字率的提高,再加上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必然会带动更多的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的投资,进而促进有效需求的增加。
在提高赤字率的条件的方面,我国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政府负债率显著低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财政总体是健康、可持续的;同时,政府债务对应着大量优质资产,这些资产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外,中国国债目前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低于中国经济的实际增长率。因此,政府举债是可持续的。
廖岷表示,根据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通过提高赤字率,加强逆周期调节,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2025年赤字率具体是多少,还要在履行法定程序确定后才能发布。但2025年财政政策方向是清晰明确的,财政赤字率提高的目的、条件及考虑的因素都有充分的论证,充分考虑了加大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也充分考虑了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化债工作进展如何?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增加6万亿元债务置换议案,对于目前的进展,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表示, 2024年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在去年12月18日已经全部发行完毕,目前大部分地区已经全部使用。2025年还有2万亿元额度,各地已经启动了相关发行工作。
据王建凡介绍,目前置换政策“松绑减负”的效果已经逐步显现。各地置换债务平均成本普遍降低2个百分点以上,还本付息的压力大幅度减轻。有的地方优先置换即将到期的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涉众债务,区域金融环境显著改善。同时,置换政策的实施给地方腾挪出更多支持内需的空间。
王建凡称,财政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力度,推动扎实落实置换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债券资金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确保合规使用。指导地方建立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台账,完整、准确登记债券的发行、使用、还本付息情况,确保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坚定不移严防新增隐性债务,推动隐性债务“清仓见底”。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发挥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严肃处理。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阻断地方违法违规举债途径,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