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陶玲就学习贯彻《论述摘编》有关情况接受了《金融时报》《中国金融》记者采访。陶玲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着力推进金融法治建设。金融稳定法作为贯通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全过程的法律依据,草案已于2022年12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尽快第二次审议。反洗钱法已于2024年4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修订也在抓紧推进,将为维护金融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不断健全金融安全网。坚持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定位,推动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持续监管、穿透式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构筑金融安全“第一道防线”。推进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建设,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分工,丰富完善风险处置策略方法制度,健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继续发挥好存款保险机制作用。
三是切实强化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立足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边际变化,加强跨周期、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境风险分析,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制定宏观审慎政策,健全政策工具箱,促进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整体稳健运行,推动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微观监管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和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