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住房消费潜能持续释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乐居滕州·共享未来”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放购房消费券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发放购房消费券活动自2022年10月1日“乐居滕州·共享未来”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开幕后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截止,先领先得,发完即止。
二、领取对象
购房消费券的领取对象仅限于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购买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参展开发企业推出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个人购房者。购房人须与参展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缴纳认购款,同时与参展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参展房企名单详见附件。
三、发放规模及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共发放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券3800张(每张面值3万元),发放新建公寓购房消费券200张(每张面值2万元)。
四、申领、使用方式
(一)申领方式:
1.在2022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线下举办期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5日),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会场消费券发放处领取购房消费券。
2.在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地址:滕州市善国中路19号)领取购房消费券。
(二)使用核销:
领取购房消费券后,购房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完成网签备案,按券面价值抵扣总房款。购房人在使用购房消费券时不影响享受项目其他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1.发放期限:购房消费券发放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止,如到期存在未发放完的购房消费券自动作废。
2.使用有效期:购房消费券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购房人须在购房消费券有效期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过期未使用的购房消费券自动作废。
3.一套房屋仅限使用一张购房消费券,不累加使用。
4.购房消费券实行实名登记,只允许持券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不能拆分使用。
5.购房人应妥善保管购房消费券,丢失不予补发。
6.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完成网签备案、使用购房消费券抵扣总房款后,原则上不准撤销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如确需撤销的必须全额退回购房消费券补贴金额。
7.购房人在2022年10月1日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开幕前已缴纳认购款、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确定认购房源的,该认购房源不享受购房消费券补贴。
8.如购房人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购房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9.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购房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相关公告为准。
10.购房消费券最终解释权由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六、咨询电话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632—5583139。
附件:参展房企名单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
参展房企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山东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
2.滕州市城关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3.滕州市城郊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4.滕州市鲁华置业有限公司
5.山东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滕州市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山东信华发展有限公司
8.滕州市汇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滕州市城镇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山东新兴置业有限公司
11.滕州市东方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山东佰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滕州华轩置业有限公司
14.滕州伦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15.滕州市嘉誉置业有限公司
16.滕州嘉益房地产有限公司
17.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山东兴盟置业有限公司
19.滕州市供销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1.山东兴滕置业有限公司
22.滕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滕州市联迪置业有限公司
24.滕州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