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1年第一、二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日—9月10日)。如发现有不符合保障条件者请予举报,举报电话:市民政局5600229(负责收入、资产及车辆审核),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5566385、5572647(负责家庭成员户籍及住房情况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即具备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附件:
1.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合格家庭名单202109021801184316079285.xls
2.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不合格家庭名单202109021801386705948312.xls
3.2021年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合格家庭名单202109021801564315079682.xls
4.2021年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不合格家庭名单202109021802205764023819.xls
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