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障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根据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的通知》(枣住建字〔2020〕1号)文件精神,截至2021年6月15日,经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主管部门核准取得《枣庄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共416家,其中,滕州市155家,薛城区94家,山亭区23家,市中区86家,峄城区20家,台儿庄区32家,枣庄高新区6家,现予以公示。
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房协提醒广大市民,请审慎选择中介机构,防范交易风险,切勿委托未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居间服务。
附件: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