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公告09018号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远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远航第一国际一期1#—15#、27#、28#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房开证2009字第18号。该项目位于荆河东路北侧,批准开发建设面积 特此公告 滕州市建设局 |
政策解读(三)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必须进行项目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项目,开发企业可以进行分期验收。 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开发企业不得交付,购买者和管理者有权拒绝接受使用。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项目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开发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咨询电话:5577372 滕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