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滕州市大同中路北段(烟厂)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内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有异议的被征收居民名单在《滕州日报》和征收区域予以公告。如对土地来源、房屋所有权等相关情况持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书面向滕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房屋。
特此公告
附:滕州市大同中路北段(烟厂)区域第一批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有异议的被征收居民:
刘曾华 李广勇 李 柱 赵树芳
王玉兰 韩 涛 吕佩河 杨 勇
司东山 曹井云 刘莲泉 刘兴兰
肖柏喜 吴 宁 赵广梅 王玉龙
赵洪山 刘德才 孙 杰 任成星
张令成 刘景艳 李洪泉 张亚东
史在伟 王克友 商忠喜 吴成钢
倪成绪 张宗臣 黄道珍 张令田
殷昭敏 张福建 赵 彬 李学喜
刘玉泉 鞠传泉 刘明明 司增全
刘爱群 殷昭银 刘忠臣 刘爱群
张广芳 孙连军 李桂芹 赵树玲
郭 莉 董修玉 黄孝云 赵恩丰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