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城关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清河尚城项目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滕房预售证第2011-15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平行北路(104国道)西侧。批准商品房预售总建筑面积45784平方米,总计424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5784平方米,小计424套。
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uploads/news/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