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金科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维多利亚港湾项目(3、5-13、15号楼)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滕房预售证第2011-10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北辛东路北侧。批准商品房预售总建筑面积54051.1平方米,总计366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508.4平方米,小计366套,非住宅建筑面积5542.7平方米。
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