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媒体对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房”进度缓慢的质疑,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应称,这78家央企已按国资委要求提交了退出方案,目前正在有序退出之中。
上述负责人解释,股权转让只是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式之一,“以股权方式参与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只占一小部分,而大部分企业是以项目形式参与的,退出程序更加复杂,所耗时间也更长。”
据悉,今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下达“退房”指令时就曾明确表示,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正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昨天,上述负责人重申,国资委对央企退出并无明确时间规定,而对退出的界定为“完成在建项目,不再参与新项目建设”。该人士还指出,这78家央企所参与的房地产业务占全国房地产市场份额仅1%,对全国房地产价格影响不大。
形式
退出形式多样转让的并非都是亏损项目
今年3月18日,国资委发出房地产业“清退令”,要求有房地产主业的16家央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要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同时明确15个工作日提交退出方案。
近日有人指出,时至年终,78家央企中实施股权转让的屈指可数,并且转让股权的多是亏损企业,真正赚钱的公司未见转让。
对这一说法,国资委有关同志表示,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形式不止一种,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有序退出。
一些企业采取了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股权的方式,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约20家。这类企业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时间通常长一些,规模相对大一些,通常成立了专门从事房地产业的子公司,适于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
但是,公开转让不是说转就能转的,要遵从市场规律,一方面价格要合适,否则可能带来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得有企业愿意接手,否则容易演变成政府部门“拉郎配”。
挂牌转让的也不都是亏损企业,比如中国远洋集团旗下的远洋地产,无论品牌价值还是市场价值,都相当优秀。但既然是在产权市场转让,就得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肯定是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和优质资产更容易被“看上”,并且能够尽快转让成功,反之则要等待“接盘者”。目前房地产行业整体偏冷,也影响了转让的进度。
还有一些企业退出的方式是在完成在建项目后不再参与新项目建设。这些企业的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小,有的只有一两个楼盘,有的是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产。由于一些在建项目的完成需要一定时间,还要解决员工的安置问题,因此退出可能会更晚一些。目前这些企业都在抓紧建设原有项目,没有开展新的项目。